2016年12月18日 星期日

卜戴倫獲諾獎等同打了文學一記耳光

書在燃燒

卜戴倫獲諾獎等同打了文學一記耳光



卡戴倫獲得今屆諾獎文學一項,引來的非議,
已是國際性的回響了。起初,老卜正在巡迴演出,沒有直接回應,然後表示不會親往接受頒獎,到最後,謝詞在現場由第三者朗讀了,表面上塵埃落定了,但,大家關注的問題,似未獲得圓滿的解答。

最近,有人甚至把老卜與特普朗相提並論:這麼的一個人,竟被提名候選總統而當選了,同樣,這麼的一個歌手,竟獲得世界級文學獎,無疑,這是個令人一時難以消化的文化現象。在謝詞中,老卜似流露出心中有愧, 拉來了莎翁作陪襯,代入這位大文豪,不停地問:我所寫的是文學嗎?

其實,既然諾獎諸公肯頒出這個榮譽,歌曲是否文學已不再重要了。重點在,爲何提名了十幾年,現在纔頒給他呢?歌曲真的可以歸入文學類別,不成問題,可是,同時代的歌手,無論唱功或歌曲創作水平,比老卜更爲優秀的,起碼有五、六個之多,爲何獨愛老卜?


幾年前,美國評論界提出質詢:自冬妮摩莉遜後,美國作家缺席了一世紀之久, 未得過諾獎,到底是什麼原因呢?瑞典學院秘書長 Horace Engdahl 這麼作出回答的:美國在文學上「太孤立、太隔絕」,拿不到諾貝爾:「他們翻譯得不夠,也不真正參與文學的上層對話。因忽視這點而受了限制。」 那麼,現在老卜獲獎了,等於說他符合了上述的條件嗎?看來,是不是有點令人啼笑皆非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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