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3日 星期日

文人手稿展

從手稿展覽回望爬格子之滄桑






書在燃燒


從手稿展覽回望爬格子之滄桑


(原刊於明報周日讀書版)


香港文學生活館主辦了一個別開生面的作家手稿展,展出日期已開始,延續五個星期。主辦者接觸我時,希望我能提供一些手稿,我就感到有些爲難。原因好簡單,我轉向電腦打字創作,已接近廿年歷史,何來手稿?


沒錯,過去爲不同報館,寫過不少專欄,未有傳真機前,在排字房排妥後,便會被丟掉了。今天很少人會知道,就算有本事找回來(當然無此可能,除非你在排字房現場),都已成「碎片」,因爲許多時候,爲了爭取時間,一段稿會被剪開,分工合作。有了傳真機,沒錯,原稿在手,便習慣完事便棄掉,無眼睇也。


我好努力好努力,纔找回了當年未寄出的詩稿。所謂當年,半個世紀前了。詩稿抄得好小心。因爲寫來準備寄給女孩子的。記不起什麼原因,沒有寄出。正因如此,纔可以幸存下來。我手稿之難看,是報界中名列三名之內的。第一是馮鳳三,第二是簡而清,而我就排第三位。我們三人都是各報「黑手黨」(排字大佬的尊稱)的黑名單,他們會頭痛無比,通常要找來專人「服侍」我們。今天睇番原稿(還有一篇幸存),龍飛鳳舞,與其說是中文,不如更似日文。不認識我的朋友,還以爲我臨過行草,當然不是。我的毛筆字尚可,完全是從先父身上偷師。所以,每年都夠膽寫下揮春。奇怪,毛筆在手時,便進入另外的境界。

當年的我,常說,手上沒有原稿紙,就無法「爬格子」,而今天,恰恰相反,對著原稿紙,靈感盡失,變了沒有鍵盤,就寫不出東西來。「爬格子」這個代表寫稿佬身份的專有名詞,肯定被淘汰了。忽然想起,那個年代, 爬格子之王,當數倪匡,他下筆如神,一小時可寫五、六千字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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